根据中共黄委党组印发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监督处。
一、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或授权督促检查流域省内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2.负责治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3.承担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直管水利工程、基础设施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流域省内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5.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开展流域中央水利投资项目和直属工程建设项目稽察。
6.指导流域省内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直管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7.负责直管堤防、险工、控导、涵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8.指导协调局属单位监督检查体系建设。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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