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委党组印发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水资源管理与节约保护处。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流域省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保障流域省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流域省内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统筹农业、工业、航运等用水需求。
3.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开展所管辖范围内水资源调度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参与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配合开展水权转让工作。
4.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黄河水量调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5.指导流域省内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和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组织管辖范围内黄河取水工程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6.组织实施流域省内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监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指导、监督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实施。
7.指导流域省内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保障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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