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委党组印发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审计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及委、局重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审计。
2.负责对各种投资计划、经费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5.负责局属企业财务收支、国有资产和经济效益审计。
6.负责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7.负责拟订局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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