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0月11日讯 近日,黄委下发了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山东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标志着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山东段)顺利通过黄委水土保持验收核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圆满完成,为项目竣工验收奠定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山东段)位于黄河干流下游,涉及山东省菏泽市、济宁市、泰安市、聊城市、济南市、德州市、淄博市、滨州市、东营市9个市24个县(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堤顶防汛路建设、防浪林、穿堤建筑物、险工改建加固、控导新续建、控导加固等。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工程建设期间,建设中心委托了监测、监理和验收单位作为项目技术支撑,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规范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设计标准,三色评价整体结论为“绿色”,实现了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治理效果。
今后,建设中心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组织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山东段)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继续打造在建的涵闸改建工程和十四五河道整治工程成为生态工程,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马强)
编辑:田光 录入:徐文彪 审核: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