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2月5日讯 近日,东平湖滞洪区在建非防洪建设项目通过水利部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未经洪水影响评价许可的在建非防洪建设项目。
为做好此次核查工作,该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防办、水政、工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排查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东平湖滞洪区在建非防洪建设项目排查的通知》,积极对接济宁、泰安两市相关单位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督查指导,及时填报工作台账;组织开展辖区内非防洪项目拉网式全面排查,派出现场排查人员54人次、无人机航拍排查26架次、视频监控排查近百次;配合市、县政府各单位全面做好水利部工作组对东平湖滞洪区在建非防洪建设项目现场汇报和核查工作。
今后,该局将强化东平湖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管理,一旦发现未经洪水影响评价许可的在建非防洪建设项目,将依法责令立即停工。(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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