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6月5日讯 近日,东平湖管理局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及生态环境修复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追究环境公益侵权责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机制等方面,明确信息互通共享、判前修复、刑民诉讼衔接、效果评估、联席会议等机制,立足各方职能,共同研究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大问题,凝聚执法司法协作合力,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能力。
今后,该局将密切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动、跨区域联合执法,持续推进东平湖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宋昌 刘性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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