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7月15日讯 7月11日,德州黄河河务局同公检法3个部门共同签订《德州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同市河长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0个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德州黄河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市县两个层面全面建立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2022年,齐河黄河河务局作为山东黄河唯一一家县级试点单位,由齐河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黄河流域(齐河段)生态保护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河务、水利等13个职能部门和15个乡镇为成员的“行刑衔接”机制领导小组,同时在行刑衔接机制下分别建成“司法协作圈”和“行政执法圈”,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工作迈出坚实一步。此后,德州黄河河务局起草了《德州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德州黄河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多次向德州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并积极同市法院、检察院、水利局等13个相关单位就机制内容进行对接交流和修改完善,最终促成两份意见顺利签订,从而实现在市县两个层面全面建立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为德州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再添法治保障。(郭霁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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